發(fā)布時間:2021-02-18 11:12:57來源:轉(zhuǎn)載
2021年內(nèi)蒙古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1月6日-7日。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下面小編整理詳情如下: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可知,2021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1月6日-7日。
考試科目:
考試共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2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各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名事項(參考2020)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是指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wǎng)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等。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各地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guī)定要求,認真落實一次性告知、全員報名承諾、報名條件核驗核查、事中事后監(jiān)管處理等重點環(huán)節(jié)工作。各地在發(fā)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同時,各地要將“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內(nèi)容,作為報考須知事項,一并告知報考人員。
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nèi)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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