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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試公基:如何區(qū)分故意犯罪的四種形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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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公三支一扶考試網

2019-01-22 10: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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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形態(tài)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發(fā)展過程中由于不同原因出現不同結果所呈現的狀態(tài),主要包括了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這一考點屬于事業(yè)單位考試中的??键c與難點,考試過程中經常通過案例形式讓大家來區(qū)分處于哪一種形態(tài),做這類型的題目要把握一定的做題思路,同時掌握這幾種形態(tài)最主要的區(qū)分點。

一、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行為人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這就要求結果犯必須出現犯罪結果,危險犯有犯結果發(fā)生的危險就是既遂。在行為人最終所追求的目的發(fā)生后,只會有犯罪既遂這一種形態(tài),不需要考慮其他幾種。

【真題再現】甲深夜在路邊實施搶劫,第二天聽妻子說昨夜其父被搶,才知道昨晚被搶的是其岳父,甲在妻子的陪伴下到岳父家賠罪并將搶得的財物還給其岳父,甲的行為是: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作為犯罪處理

解析:搶劫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條規(guī)定,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侵犯財產權利又侵犯人身權利,具備劫取財物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后果兩者之一的,均屬搶劫罪既遂,本題中在判斷此類問題時,首先看犯罪者所希望的結果發(fā)生與否,甲已搶到被害人的財物,構成搶劫罪既遂。不需要考慮BCD選項,第二天返還財產行為不影響定罪,可能影響量刑。故本題答案為A。

二、犯罪預備

犯罪預備是指有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的。犯罪預備在做題時有兩個要點,第一個是準備階段,第二個是意志以外停下來。

【真題再現】下列屬于犯罪預備的是:

A.甲為殺人購買毒藥 B.乙為搶銀行踩點

C.丁聲稱去偷故宮的文物 D.丙在日記本中寫下了詳細的殺人計劃

解析:AB。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甲乙都是在犯罪的準備階段,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創(chuàng)造條件。丙雖然在日記本中寫殺人計劃,丁在日記本中寫計劃,屬于犯意表達,并沒有實施具有實質危害性的行為,不屬于犯罪預備。而且法律一般規(guī)范人的行為而非思想。

三、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同樣需要抓住兩個要點,第一個是已經著手,第二個是意志以外。

【真題再現】村民張某與同村李某結怨已久,某日夜晚,張某趁黑夜將李某家柴垛點著,想燒死緊鄰柴垛的李某一家。但是,他點完火回家不久,恰巧當晚下了一場暴雨,將張某已經點著的火給熄滅了。下列關于本案的表述,正確的是:

A.張某的行為屬于犯罪既遂

B.張某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

C.張某的行為屬于犯罪中止

D.張某的行為不屬于犯罪

解析:B。A項錯誤。犯罪既遂指行為人的行為具備了某種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故意殺人罪既遂要求發(fā)生受害人死亡的實害結果,本案李某并沒有死亡,最終的結果沒有發(fā)生,考慮犯罪未遂、預備以及中止。B項正確。犯罪未遂首先要求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停下來。刑法中對“著手”的判斷標準為行為人的加害行為對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造成直接、現實、緊迫和高度的危險,本案中張某點火的行為此時已經對李某的生命權造成直接、現實、緊迫和高度的危險,滿足刑法中著手的判斷,其次要求犯罪基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來,本案中由于暴雨天氣熄滅了火焰,導致李某幸免于難,并非張某主觀所致,符合題意。C項錯誤。犯罪中止必須基于行為人意志以內的原因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而題目中所描述的為意志以外的原因。D項錯誤,張某的點火行為已經構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具備犯罪的基本特征。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

四、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最重要的特征是必須由于一直以內的原因停止實施犯罪行為。

【真題再現】甲欲害其妻,某日將毒藥投入到其妻要服用的中藥當中,讓其服下,服藥后其妻痛苦萬分,其狀慘不忍睹,甲急忙將其送往醫(yī)院急救保住了性命,但由于中毒太深留下后遺癥。甲的行為屬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既是犯罪中止也是未遂

解析:C。《刑法》第24條規(guī)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甲以殺人的故意,在實施了投放毒藥的犯罪行為之后,并沒有導致其妻子死亡的結果,想要的犯罪結果沒有發(fā)生,不構成犯罪既遂。排除A選項。甲在其妻子死亡的犯罪結果發(fā)生之前,出于本意,積極的將妻子送往醫(yī)院急救,阻止了死亡結果的發(fā)生,屬于意志以內的原因,構成犯罪中止,因此C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由于意志以內的原因停止不構成犯罪未遂。故本題答案為C。

點評:在做故意犯罪形態(tài)題目時首先需要看最終行為人所希望的犯罪結果發(fā)生與否,發(fā)生了即為犯罪既遂,不考慮其他情況,其次如果沒有發(fā)生考慮是由于意志以內的原因還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意志以內的原因即為犯罪中止,如果是意志以外的原因還需要考慮是否著手的問題,著手之前停下來為犯罪預備,著手之后停下來為犯罪未遂。掌握了這種做題思路之后一般能夠迅速破解此類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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