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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善意取得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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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公事業(yè)單位

2019-02-26 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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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取得在民法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知識點,也是??嫉闹R點,掌握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正確認識善意取得能有效的提高做題的正確率,所以接下來通過善意取得的概念以及構成要件來正確學習這一知識點。

一、善意取得的概念

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人將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物(動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轉讓給受讓人的,如受讓人取得該物時系出于善意,則受讓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原權利人喪失所有權。

在概念中,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善意取得是處分人將無權處分的不屬于自己的財產(chǎn)處分給他人的行為,且他人對于該無權處分不知情,又以合理的價格買受了該財產(chǎn),最終取得該物的所有權的一種行為。因此善意取得到底應該滿足哪些構成要件呢?接下來我們從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來進行認定。

二、善意取得構成要件

1.出讓人無權處分。

注意:這是是否構成善意取得的前提條件。在題目中常考的干擾選項為出讓人有處分權將該物處分給他人,易錯選項為受讓人是基于善意取得為由取得該物的所有權。

2.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時是善意的。

注意:受讓人必須是善意的。善意一詞說白了就是不知情,指受讓人在接受該物時不知或者也不應當知道受讓人受讓該物是受讓人不能處分的財產(chǎn),也將我們這里所說的善意是指受讓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轉讓。

這是從受讓人主觀方面來進行研究的,如果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是無權處分仍然進行交易,則違反了民法相關基本原則,因此此時的第三人為惡意第三人,不滿足善意,則不滿足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3.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注意:依《物權法》第106條中關于“以合理的價格轉讓”的規(guī)定,善意取得不僅應基于有償?shù)慕灰仔袨?,而且以合理的對價為其成立條件。合理的對價是指符合市場價格或者行業(yè)價格,不屬于明顯低價或者明顯高價,如果明顯低價或者明顯高價,不滿足善意取得。

4.所有權已轉移。

注意:之前在學習物權時,物分為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因此該構成要件是指轉讓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囊呀?jīng)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jīng)交付給受讓人。

以上就是關于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在做題時要重點分析案例中的出讓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行為,必須滿足以上的四個構成要件才能滿足善意取得,缺一不可。

【例題】(單選):甲有一個古董花瓶,市價20萬左右,因為單位派甲出國深造兩年,所以甲將自家鑰匙交于好友劉某,讓劉某不定時照看家。甲出國后,劉某帶朋友來甲家中聚會,并對外宣稱這是自己的家,朋友趙四看重此花瓶,當場愿意出價22萬元購買此花瓶。次日,二人付款交貨。那誰擁有該花瓶的所有權?

A.甲 B.劉某 C.趙四 D.王麻子

【答案】D。解析: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四個條件是否同時具備來判斷是否構成善意取得,從而確定物權歸屬。1、讓與人對處分的動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無處分權。案例中受讓人劉某處分的是甲的財產(chǎn),滿足第一個構成要件。2、受讓人受讓財產(chǎn)時須為善意。劉某一直對外宣稱是自己的家,受讓人趙四認為是在劉某的家中發(fā)現(xiàn)看中花瓶,此時的趙四為善意。3、受讓人須支付合理的價格。趙四以22萬元成交,是稍高的價格,屬于合理的對價。4、轉讓的動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已經(jīng)交付或者登記。案例中,次日,二人付款交貨。花瓶為動產(chǎn),以交付發(fā)生所有權轉移。因此,案例中的趙四滿足四個構成要件,以善意取得為由取得花瓶所有權。綜上,故本題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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