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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法律知識之一般累犯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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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公事業(yè)單位

2019-02-26 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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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刑法》中常考的一個知識點,正確的認識累犯有助于提高做題的正確率。累犯又分為兩種: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我們現(xiàn)在通過概念和構成要件來正確認定一般累犯。

一、累犯概念:

根據(jù)《刑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從概念中我們能夠簡單的知道累犯是至少犯了兩次以上的罪犯,但是要想正確判斷出累犯單憑概念是不夠的,我們還得從累犯的構成要件著手。

二、累犯構成要件:

1、主觀條件: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

易錯點:如果其中有一個罪是過失犯罪,就不符合累犯的條件。累犯不包括過失犯罪。

2、刑度條件:前罪所判刑罰和后罪所判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易錯點:“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邏輯上無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執(zhí)行完畢的情況,但是根據(jù)我國減刑和假釋的制度,以及憲法中規(guī)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兩個刑種有可能出現(xiàn)累犯的情況。一種已然刑罰,而后罪刑罰是尚未被實際判處的,只是一種估計,如果后罪沒有被實際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犯罪人不能構成累犯。

3、時間條件:后罪必須發(fā)生在前罪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內。

易錯點:這里的執(zhí)行完畢是指主刑執(zhí)行完畢,對于被同時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執(zhí)行完畢不影響累犯的構成;刑罰執(zhí)行完畢,既包括有期徒刑實際執(zhí)行完畢,也包括假釋考驗期滿。

易混點:被判處緩刑的犯人,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的,不能構成累犯,而應當撤銷緩刑,將舊罪與新罪一并處罰。緩刑期滿后再犯罪的,因原判刑罰不再執(zhí)行,說明犯罪分子沒有被執(zhí)行刑罰,此時也無須執(zhí)行,故其考驗期滿再故意犯罪的,不存在累犯的問題,但其有罪判決的宣告仍然是有效的,即犯罪分子是曾經(jīng)受過有罪判決的人,具有刑事前科。

在題目中要正確判斷出行為人是否構成累犯,就看行為人是否同時具備累犯的三個要件,三個要件缺少任何一個,行為人都不構成累犯。

例: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以下情形中構成累犯的是( )

A. 甲因故意殺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刑滿釋放后第三年在酒吧跟人發(fā)生爭執(zhí),失手將人打死,被判有期徒刑8年。

B. 乙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緩刑4年,緩刑期滿后的第4年又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C. 丙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執(zhí)行10年后假釋,假釋考驗期滿后第二年又犯故意傷害罪被判拘役6個月。

D. 丁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滿釋放后的第4年,又犯綁架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答案】D。解析:根據(jù)一般累犯構成的三個要件:

1、主觀條件: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

2、刑度條件:前罪所判刑罰和后罪所判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3、時間條件:后罪必須發(fā)生在前罪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內。

A選項主觀條件不符合,不構成累犯。B選項時間條件不符合,不構成累犯。C選項刑度條件不符合,不構成累犯。故本題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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