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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法律法規(guī)時間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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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特崗教師招聘網

2018-11-30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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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遼寧特崗教師招聘的考情來看,法律法規(guī)考查的比重在逐漸的上升,相對教育學和心理學而言,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比較有難度。法律法規(guī)的一般考查時間、例子反選、管轄的級別、具體的法條、出處等。為了幫助學員更好的掌握法律法規(guī),以下梳理一下常考的時間。

一、法律實施的時間: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1995年9月1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986年7月1日、2006年9月1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1994年1月1日

4.《教師資格條例》 1995年12月12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2007年6月1日

6.《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2002年9月1日

7.《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發(fā)罪法》 2013年1月1日

總結技巧:除了《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的時間,基本都是1日實施、一個6月1日、兩個1月1日、三個9月1日。

二、常考法條時間總結:

1.教師申訴的時間:30日、復議:60日、調節(jié)60日

2.教師資格撤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作弊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3.未成年人擅自外出要在24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監(jiān)護人、學校及公安機關

4.對教師實行每5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

5.“陽光體育”每天1小時

6.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每年進行1次

三、真題演練:

1.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并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 )。

A.《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D. 《教師資格條例》

2.被撤銷教師資格的,如果再次重新申請認定,期間隔的時間從被撤銷教師資格之日起算起為( )年。

A.3 B.5 C.2 D.6

答案:1.B 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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